1、体育馆、场、池是公司员工进行体育教学、训练、竞赛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所,校外和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。
2、院、系及员工团体组织举行活动需用场、馆、池的时,需要办理相关报批手续。
3、体育馆、场、池按照规定时间开放,并凭入场票进场。如参加游泳锻炼者,须凭本年度校医院门诊部和体育部共同签发的游泳证入场。严禁爬墙、网、栅、栏进入体育馆、场、池。
4、体育运动应注意安全,严格按照不同运动项目要求,穿着适合的运动服和运动鞋。
5、在体育馆、场、池锻炼身体,提倡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公德;在体育竞赛中,应尊重对方、尊重观众,不起哄、不斗殴,自觉遵守体育馆、场、池的相关规定。
6、爱护体育馆、场、池的体育设施,不随意搬动、损坏。禁止在排球、篮球、网球场内踢足球、滑旱冰等;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体育馆、场、池内行驶。对损坏体育设施者,将追究责任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7、保持体育馆、场、池内的清洁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饮料罐及其它杂物。
8、严格落实馆、场、池的消防安全工作,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馆、场、池的安全设施情况,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和安全工作。
9、自觉服从体育馆、场、池工作人员的指挥,遇事及时找工作人员解决。
10、凡不遵守上述条例者,均按体育馆、场、池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情节严重者,将交由保卫部门处理。
体操室管理规定
1、本室由于设计面积不适宜作竞技器械体操的教学与训练,只可作健美运动、艺术体操、体操武术基本功及基本辅助练习的使用场地。入室内必须脱鞋或穿体操鞋进行练习。
2、室内严禁吸烟、不准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杂物等,不准大声喧哗,追逐打闹。
3、爱护体育器材及公共财物,若有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4、上课结束后,教师负责检查督促关好门窗、电闸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健身室管理规定
1、按规定时间开放,一律凭证进场,每证限一人。
2、《健身证》不得转借他人,违者停止使用并进行罚款处理。
3、室内体育器材设备不得随意搬动,拆弄。使用时必须轻拿、轻放,用完放回原处,若有损坏体育器材及公共财物者应照价赔偿。
4、保持室内卫生,严禁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杂物等,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,禁止不文明的言行。
5、上课、训练结束后,教师应负责检查督促关好门、窗、电闸,注意防盗、防火。
6、如遇雨天,湿雨具应放置于室外栏杆上。
乒乓球室管理规定
1、按规定时间开放,一律凭证进场,每人一证,不得转让。
2、进入室内,必须穿平底胶质运动鞋,严禁穿皮质硬底高跟塑料鞋、拖鞋入场。
3、乒乓球台、球网、网柱及其它体育设施,不得随意搬动,拆弄、敲打台面等,如有损坏,应追究赔偿责任。
4、保持室内卫生,严禁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杂物等,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,禁止不文明的言行。
5、上课、训练结束后,教师应负责检查督促关好门、窗、电闸,注意防盗、防火。
6、如遇雨天,湿雨具应放置于室外走廊木架上,鞋上泥水须经门口擦垫擦干净后入室内。
篮、排球场管理规定
1、外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管理单位同意方可进入场内进行体育活动,单位如需要进行比赛或其它活动,必须提前48小时向体育部申请,经批准方可进行活动。
2、篮球场地只能进行篮球、排球等体育项目的活动,禁止进行对篮球地面有损坏性的体育项目在场地内活动,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场内。
3、保持场地卫生干净,严禁在场内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、杂物等,不准追逐打闹。
4、爱护场内体育器材及公共财物,若有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游泳池管理规定
1、游泳池开放,一律凭该年度学校门诊部和体育部共同签发的游泳健康证,方可购票进场游泳。进入深水池的,必须办理进入深水池的出入证。一个池开放每场最多不超过500人。
2、有传染病及不适合游泳运动的人,严禁入池游泳。初学者不得进入深水池(区)。12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对其安全负监护责任的成年人陪同方准进场游泳。否则,出了事故由本人负责。
3、游泳证不得涂改、转借,进场、离场时必须由本人出示和认领。严禁私自入池游泳,违者后果自负。
4、必须从指定的路线进入、离开游泳池,不得从其他地方进入或离开游泳池。游泳时应从指定地点出入水,在泳道游泳应靠右侧游进,不得骑坐在水线上。
5、进入游泳池前,必须淋浴、洗头、洗脚、洗身,穿深色、干净游泳衣裤,不得穿浅色单薄材料的泳装进池。不得在池内擦身、吐痰及做其它不卫生的行为,游泳者应戴游泳帽。
6、文明礼貌、讲究卫生,服从管理。禁止在池内、池边追逐、嬉戏、打闹、跳水和做假呼救。严禁在泳池拍照、录像。
7、爱护公共财物,借用物品须经管理人员批准,损坏公物按价赔偿,携带贵重物品须妥善保管,否则,物品遗失责任自负。
8、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离场、扣证或交由保卫部门处罚。
9、游泳池关闭后,一切无关人员禁止入内。私自创入游泳池者,出现一切伤害事故后果自负。
塑胶田径场管理规定
1、田径场是公司开展体育教学、训练、竞赛、科研、群体活动的场所,以教学、训练为主,兼顾其它活动。
2、进入田径场活动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不得攀爬围栏进场。未经批准,不得在场内举行集会和各类大型文体活动。如需要使用场地,必须提前一周申请,办理报批手续。
3、在塑胶跑道上训练的人所穿鞋钉规格必须符合田径比赛规定要求。不准穿高跟鞋、硬底鞋、旱冰鞋、长钉跑鞋进场活动,不准穿足球鞋在跑道上活动。
4、田径场要保证上课、训练用场,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—12:00、下午14:30—17:30。课余开放时间:早上6:20—7:50,下午17:30—22:00,节假日早上6:30—22:00(如有运动队训练,请避开跑道1-4道)。遇风雨天气田径场不开放。
5、中心草皮场地,可进行足球和其它不损坏草皮场地的体育活动,但必须要征得允许方可进行。严禁在草地上散步、闲坐。
6、每个项目的活动必须在规定场地上进行,活动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。投掷项目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,不准在跑道上踢球及投掷标枪、铁饼、铅球等运动,否则,出现安全事故,自行负责。
7、严禁机动车、非机动车(含一切童车)和滑板车进入场内。
8、爱护环境、保持场地整洁。不准在场内吸烟,吃东西、乱丢纸屑和杂物,涂画和摆卖。场内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。严禁在看台上嬉戏、打闹、向场内丢果皮杂物。
9、场内各种器材设备,未经同意,不得移动,如有需要可以与管理人员协商,用毕后应归还原处。
10、凡进入场内活动的人员,必须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反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罚离场,或交由保卫部门处理。